王岐山。資料圖
  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之解讀   
  南都訊 緊隨十八屆中央四次全體會議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怎樣落實“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要求?怎樣體現“依法反腐”?昨天,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會議講話中揭曉謎底。
  解讀
  1
  建黨100周年建成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專家建議“黨規黨法”制定需要嚴於國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昨天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全體會議講話中說:黨規黨紀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法寶,要認真總結經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王岐山還特別提到,要註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黨規黨紀應著重規範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做到要義明確、簡明易懂、便於執行。
  南都記者瞭解到,“建黨100周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目標是去年11月,在首次發佈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 2017年)》中被明確。
  “圍繞黨紀和國法的關係此前有很多爭議。這次四中全會和中紀委四次全會,理順了二者的關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指出,將黨紀納入國家法治體系一部分,提倡“依規治黨”將推動“依法治國”。但從目前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來看,許耀桐認為,仍存在著黨內法規臨時性的較多、粗線條的較多等問題。
  公開數據顯示,去年中央首次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在此次清理中,1978年以來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有300件黨內法規制度被廢止和宣佈失效。目前,尚有467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繼續有效,其中,42件將作出修改。
  “建成科學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首先需要明確黨內法規的立法、執法、監督主體;根據黨內法規的系統性,梳理出長期的黨內規章制度,根據現實需要進一步配套和細化;然後是對照法律體系,做好黨內法規的銜接和補漏。”許耀桐認為,制定黨規黨法時,還應特別體現黨紀需嚴於國法的原則。
  2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將修訂
  因出台時間久遠,有些新的腐敗找不到處罰依據
  王岐山還提到,在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黨內法規中,《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將被修訂。
  多位反腐敗研究學者向南都介紹,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地位僅次於《黨章》,對幹部從政行為提出52條不准;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則相當於黨內法規中的《刑法》,這兩部黨內法規的修訂,意味著從制度層面上將給黨內領導幹部戴上緊箍咒。
  據瞭解,出台已10年之久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目前對黨員幹部處分規定最全面的黨內法規和執紀依據。但由於出台時間太過久遠,近年出現的新的作風問題、腐敗行為,在條例中甚至找不到處罰依據。“比如對公車私用行為,條例中並未就這一情形有具體規定,處罰時往往是套用‘揮霍公共資源’行為處理。”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只有“更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細化黨紀處分的適用情形,才能更好落實“依規治黨”。
  此外,頒佈於2010年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則因並未就違反廉政準則的行為作出明確規定而難以達到執紀依據。
  3
  強調中紀委委員不是榮譽,是責任擔當
  十八大以來已有3名中央紀委委員被組織調查
  王岐山在講話中說:中央紀委委員不是榮譽,是職務、更是責任擔當,要乾乾凈凈做人、兢兢業業為黨工作。
  中紀委委員都有誰?中紀委委員的名單中包括,中央紀委書記、常務副書記、副書記和中央紀委常委;也包括31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機關、人大政協機關、國務院部門、中央企業、社會團體以及軍隊代表。其中大部分中紀委委員是專職從事紀檢監察工作。
  中紀委委員的職責是什麼?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介紹,他們的職責包括參加中紀委全會、審議紀委工作報告、為紀檢工作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意見;他們在本單位里也要履行監督職責。
  中央紀委1983年曾下發《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未在紀檢部門擔任具體工作的中紀委委員工作的幾項規定》,要求沒有在紀檢部門及其他部門和地區擔負具體工作的中紀委委員,一是瞭解所在部門或地區維護黨章、整頓黨風及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積極提出建議,並向中央紀委常委反映;二是協助所在部門、地區黨的紀律檢查組織或中央紀委派駐部門的紀律檢查組的工作,幫助他們進行某些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三是承擔中央紀委委托的任務。
  十八大以來,已有多位中央紀委委員因貪腐被調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當中,中國科協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申維辰是被中紀委調查的第一人。
  此外,曾經任第十六屆中紀委委員的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以及曾任十五屆、十六屆、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也先後落馬。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認為,王岐山在此次中紀委全會上進一步強調中紀委委員不是榮譽、是職務,體現了王岐山對於紀委書記、紀委委員的嚴格要求,“紀委書記、紀委委員需要做黨內的標桿,只有自己身子正,才能去查別人。”許耀桐認為,接下來,在如何發揮中央紀委委員作用方面,也有可能會有進一步舉措。
  圖解第十六屆至第十八屆中紀委歷次全會
  時間設置
  第一次、第四次、第八次全會通常在9月-11月召開。
  其餘全會都在年初召開。
  時間長短
  1天 出現6次,均為一次全會、四次全會
  2天 出現5次
  3天 出現9次
  全會主題
  第一次全會研究人事問題,選舉產生中紀委書記、副書記和常委,並報中央委員會批准。
  第四次全會通常與中央四次全會主題高度契合。
  第八次全會是審議通過中紀委向黨代會的工作報告。
  其餘全會議題有所不同,但在會議公報中都有“總結上一年度,部署下一年度工作”的表述。
  第十八屆中紀委全會時間和主題
  一次全會
  時間:2012年11月15日 1天
  主題:選舉產生中紀委書記、副書記和常委,並報中央委員會批准。
  二次全會
  時間:2013年1月21日至22日 2天
  主題:全會審議通過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的《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努力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局面》的工作報告。
  三次全會
  時間:2014年1月13日至15日 3天
  主題:審議通過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的《聚焦中心任務,創新體制機制,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報告。
  四次全會
  時間:2014年10月25日 1天
  主題: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對紀檢監察系統落實全會精神進行部署;選舉劉金國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副書記。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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